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2 09:29:06
(2024)豫1602执2800号
关于我院执行李玉亮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本院作出的(2024)豫 1602执2800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被执行人李玉亮履行赔偿款4190元,故将赔偿款4190元发放至被害人李如意账户(户名:李如意,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西城支行,账号:6236601605447851)中。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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