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2 09:18:33
(2025)豫1602执778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周口生态环境局与被执行人周口强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周口强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动缴纳了(202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罚款32600元,依据处罚决定书,该款项统一发放至财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户名:周口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西城支行。账号:01500060102011002960)。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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